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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人才招聘公告

2023/03/16   来源:人事处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是一所大专(高职)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校(20个A类建设学校之一)、浙江省首批示范性创业学院。学校已先后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

为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满足事业发展需要,诚招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各类人才46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紧缺人才招聘计划》(附件2)、《退休返聘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3)。

二、人才待遇


薪资

待遇

科研启动经费

购房补贴

过渡期

租房补贴

安家

补贴

人文社科类

自然科学类

顶尖和

领军人才

一人一议

正高、副高

一人一议

最高8万元

最高15

万元

1.享受50-60万元房票补贴。

2.为符合条件者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

正高:享受3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住房。

博士、副高:享受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低租金住房。

10-12

万元

博士

基础薪资20万元起

硕士和其他紧缺人才

按学校政策定薪。特别优秀者或特别紧缺者可另议。

符合条件者:

1.可享受绍兴市人才政策;

2.学校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

3.可申请校内过渡性低租金住房。

备注:

1.顶尖和领军人才指参照《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3版)》C类及以上人才。

2.薪资构成=基础薪资+竞争性收入+服务性收入

基础薪资:按照学校薪资制度,根据应聘者教育背景、职称情况、工作资历、岗位等核定。

竞争性收入:根据个人教育教学和科研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服务性收入:根据学校、所在单位(部门)、个人社会服务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3.社会保障:按照绍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分别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和学校编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人员缴纳事业社保(含职业年金),纳入学校编制管理人员缴纳企业社保(含企业年金),两类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同口径计算。

4.上述三类补贴中含绍兴市人才政策待遇,待遇申领须符合绍兴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其中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申领购房补贴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享受政府和学校人才待遇的对象工作服务期和违约条款按绍兴市人才政策和学校政策执行。

5.退休返聘高层次人才待遇另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6),发送至我校人事处招聘邮箱rsczp@sxvtc.edu.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高层次人才常年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9日。同一岗位入围初选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考试)

1.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

2.高层次人才考核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由学校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通过考核者,递交学校审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紧缺人才考核以试讲、综合素养测试(含心理测试)、专业测试、学术报告、面试等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教师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等;行政岗位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综合素养、岗位胜任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资格审查结束后,依次进行用人单位初选、用人单位考核、校级考核,逐轮淘汰。通过校级考核者,递交学校审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以不高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xvt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考核(考试)之后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需要递补的,原则上根据考核(考试)排定名次进行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人才网

(www.zjrc.com)。

2.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人才网

(www.sxrc.org.cn)。

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xvtc.com)。

4.国内“双一流”“985”“211”高校就业网站。

其中,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其他

1.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2.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0028;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340766(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1.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2.紧缺人才招聘计划

3.退休返聘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4.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5.行政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6.应聘材料要求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6日